二十四长
官名,西汉时匈奴置,为地方性长官,各有分地,自己置官属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诸二十四长,亦各自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、裨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、且渠之属。”
官名,西汉时匈奴置,为地方性长官,各有分地,自己置官属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诸二十四长,亦各自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、裨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、且渠之属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视祲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钟师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钟、磬的演奏,下设司钟磬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
官制术语。清制,凡汉官任外职,如离本籍过远不能迎养父母者,得请改为近省,以行省之毗连者为限,谓之告近。
明清时科举之制,称朝考第一名为朝元,参见“朝考”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主客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主客曹长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司蕃郎置,为礼部主客司长官,员一人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主客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故。五代沿置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下分三库,属太常寺。设监官三人,以诸司使、副使、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掌百官朝服及诸司礼衣,仪仗,遇大礼则出借,礼毕收回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并入殿中省。
内官合称。晋武帝设内官,以贵嫔、夫人、贵人为三夫人,位视三公。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(456)改以贵妃、贵嫔、贵人为之; 明帝泰始三年(467)又以贵姬代贵人。南齐高帝建元元年(479) 复晋制; 陈文
官名,王莽置,掌伎乐等。《后汉书·桓谭传》:“莽时为掌乐大夫,更始立,召拜太中大夫。”
见“入内内侍省”。
①官署名。宋朝大理寺置,掌收受地方所断狱案奏状。②吏名。宋置。属大理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