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六路
政区名。北宋末年置。宣和四年(公元1122年)金兵攻克辽燕京,根据宋金联合灭辽的协议,燕云诸州应归于宋,于是诏以山前诸州置燕山府路,山后诸州置云中府路,合元丰时所置二十三路及崇宁四年(公元1105年)复置的京畿路,共为二十六路。其时诸路所统府州军监,与元丰时相比略有增减更改。
政区名。北宋末年置。宣和四年(公元1122年)金兵攻克辽燕京,根据宋金联合灭辽的协议,燕云诸州应归于宋,于是诏以山前诸州置燕山府路,山后诸州置云中府路,合元丰时所置二十三路及崇宁四年(公元1105年)复置的京畿路,共为二十六路。其时诸路所统府州军监,与元丰时相比略有增减更改。
官职种类。北魏置,隋、唐因之。指不带兵、没有实际职掌、仅代表品阶待遇的名号将军。北魏末战事频繁,授官较滥,北魏孝武帝永熙二年(533),规定担任官职低于自己应授品阶者,可加散号将军,享受该官的品阶待遇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赞尚书整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亦称“夹片”、“附片”。清朝臣工以奏折奏事,一折准奏一事,凡意有未尽,或另言他事者,则另纸陈明,附于折内,是为片。每折可附一、二、三片不等,一片各言一事,不相关联,亦不具衔名及日期,开
官名。见“守庙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管理都省事务,监督诸曹尚书,参与政要。权任虽重,用人常轻。至南朝梁始重其选,置殿中、吏部、金部、左民、中兵五都令史,武帝天监九年(510) 诏令选用有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隶属于海军部。
① 奉命出使者尊称。② 汉朝对州刺史之尊称。三国、晋朝沿用。用以对州郡长官之尊称。《三国志· 蜀志· 先主传》: “曹公从容谓先主曰: ‘今天下英雄,惟使君与操耳’。”按刘备时为豫州牧。后世因之。1、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,隶中书省刑部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,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
清朝官员向皇帝呈递的名衔牌。因于御膳前呈递,故名。清制,凡文武官员值班、奏事或被引见之日,均各按品级,分别以红、绿两色牌写明衔名,由奏事处递进皇帝阅览,称红头牌、绿头牌。用红头牌者,为宗室王公; 用绿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分五处。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。审判采独任制。置刑、民科推事各五人,录事十人等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