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二十七最

二十七最

唐代考课之制,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与职责,对官员的才干和工作成绩提出了不同的原则要求二十七项,合称二十七最。其具体内容为:一、献可替否, 为近侍之最(此条适用于两省官);二、铨衡人物,擢尽良才,为选司之最(此条适用于吏兵二部司铨选之官);三、扬情激法,褒贬必当,为考校之最(此条适用于考功官员);四、礼制仪式,动合经典,为礼官之最(此条适用于太常寺官员和鸿胪寺部分官员);五、音律克谐,不失节奏,为乐官之最(此条适用于太常寺掌乐律之官);六、决断不滞,与夺合理,为判事之最(此条适用于九寺五监之丞); 七、部统有方,警守无失,为宿卫之最;八、兵士调习,戎装充备,为督领之最;九、推鞫得情,处断平允,为法官之最;十、雠校精审,明于刊定,为校正之最;十一、承旨敷奏,吐纳明敏,为宣纳之最(此条适用于两省部分官员);十二、训导有方,生徒充业,为学官之最;十三、赏罚严明,攻战必胜,为将帅之最;十四、礼义兴行,肃清所部,为政教之最(此条适用于刺吏、县令);十五、详录典正,辞理兼举,为文史之最;十六、访察精审,弹举必当,为纠正之最;十七、明于勘覆,稽失无隐,为勾检之最(此条适用于录事参军、尚书左右丞、主簿等);十八、职事修理,供承强济,为监掌之最;十九、功课皆充,丁匠无怨,为役使之最;二十、耕耨以时,收获成课,为屯官之最。二十一、谨于盖藏,明于出纳,为仓库之最;二十二、推步盈虚,究理精密,为历官之最;二十三、占候医卜,效验居多,为方术之最;二十四、讥察有方,行旅无壅,为关津之最;二十五、市廛不扰,奸滥不作,为市司之最;二十六、牧养肥硕,蕃息孳多,为牧官之最;二十七、边境肃清,城隍修理,为镇防之最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锐士

    战国时秦国经过训练的步兵之称。“锐”取其勇猛之意。

  • 判鸿胪寺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掌祭祀朝会前资官、致仕官、蕃客、进奉官等陪位,及丧葬卤簿、薨卒赙赠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鸿胪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
  • 平县

    汉朝根据县府政务繁简,分为剧县、平县,两者官员的侍遇有所不同。东汉安帝时规定,长吏如非父母丧无故去职者,剧县十岁,平县五岁以上,乃得重新叙用。

  • 地方法院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置,设于各县市区域或合数县或数市的区域。为三级法院中的第三级,与最高法院、高等法院相对称。设院长一人,由推事兼任。推事在六人以上的,得分设民事庭与刑事庭,管辖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

  • 大都等处田赋提举司

    见“宣农提举司”。

  • 左行

    ①军队建制。春秋晋国置。晋文公时于上、中、下三军之外,增设左、中、右三行。后又废三行,改设新军。②官名。春秋晋国武官,为左行军队的主将,卿爵。《左传·僖公十年》: “左行共华,右行贾华。”左、中、右三

  • 监膳史

    官名。唐朝光禄寺太官署置,为监膳佐官,置十五员,流外五品。流外官名。唐于光禄寺太官署置,员额十五人,秩流外五品,协助监膳主膳食之事。《旧唐书·职官三》作主膳。

  • 镇左将军

    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为八镇将军之一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,止授予在京师任职之官。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二班。陈沿置,拟二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

  • 灯烛郎君

    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灯烛局官员,掌御帐灯烛等事。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灯烛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
  • 挈壶氏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行军时穿凿水井悬挂壶、辔、畚以指示军队宿营地点的军吏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挈壶氏,下士六人,史二人,徒十有二人”。“掌挈壶以令军井,挚辔以令舍,挈畚以令粮。凡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