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军
春秋时晋献公设置,见“七舆大夫”。
春秋时晋献公设置,见“七舆大夫”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少卿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班院”。
官名。南齐置平准令丞,梁改设平水署,为少府卿所属机构,主织物染色之事。设令及丞为正副主管。陈沿置。参见“平准令丞”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运曹,设运曹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江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设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。乾隆十四年 (1749) 定制,设掌印御史
官名。元置,为通政院的副长官,见“通政院”。
官名。宋朝提刑司属官,掌检详法律。参见“提刑司”。官名。宋神宗熙宁六年置诸路提刑司检法官,掌检察刑狱之事等。见《宋史·官官七·提点刑狱公事》。
官名。即司骑参军事。
官名。即辟雍学正。北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置,员五人,负责执行学规。宣和三年(1121)罢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经理被服,发放军粮,以及战用粮秣、炊具、马装、器具之购备,并兼管被服呢革各厂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