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帅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十卒为乡,置乡帅以管理之。参见“卒帅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野鄙中的遂以十卒为乡,置乡帅以管理之。参见“卒帅”。
农矿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持农产物信用及价格,防杜病虫害输入及检定肥料品起见,设立农产物检查所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六月公布的《农产检验所检验条例》规定,所内分设四课:第一课,掌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。为辽诸宫帐领兵官署,统领各宫帐所属丁户。十二宫一府各置有提辖司,皆设于上京至南京重要之处,重地每宫皆置,内地仅一二个而已。平时管理各地丁户,有事则负责招集兵丁。各宫帐提辖司大多在五
官署名。民国置,设在各盐场区域,属盐务总局,并受盐务管理局的指挥和监督,掌管其场区的盐税征收、盐质的产制、检定及秤放等事务,并指挥税警。设署长一人,下设办事处及税警派出所等。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隋炀帝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,唐武德五年(公元622年)复为左右府,显庆五年(公元660年)始置左右千牛卫,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左右千牛卫为左右奉宸卫,咸亨中复为左右千
即“舍儿别赤”。
官名。隋置,掌车驾出先驱后殿,昼夜巡察,执捕奸非,烽候道路;巡狩师田,则掌其营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,拟扫狄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时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县士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县法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北部曹属官,一说为次官,与下大夫不并置。《魏书·陆俟传》:“(陆叡)为北征都督,拜北部长,转尚书。”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民国时,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,设承审员,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。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。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,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。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凡未设法院的各县,应属初级审判厅或地方审判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