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乡伯中大夫

乡伯中大夫
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统掌各乡事务,下设小乡伯下大夫、小乡伯上士,小乡伯中士等佐其职,领诸乡大夫下大夫、州长上士等官属。寇遵考自小纳言、车骑大将军、仪同三司迁此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,以下大夫为长官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
官名。乡、遂、稍、县、畿为《周礼》中规定的天子直辖行政区——王畿中的行政区划,各设官以管理之,掌辖区内的政教事务。北周是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,不分内服外服,但仍附会《周礼》之制,以王畿百里之内为乡,百里之外为遂,三百里为稍,四百里为县,千里为畿,置乡伯、左右遂伯、稍伯、县伯、畿伯诸中大夫,小乡伯、小遂伯、小稍伯、小县伯、小畿伯诸下大夫,为地官府所属,使各掌其辖境内的政令戒禁。但实际上北周地方官制仍按汉魏以来之制设州刺史、郡太守、县令,并不归他们所管。诸下大夫以下都有属官:小乡伯下大夫之下设小乡伯上士、中士,每乡下大夫,乡正上士、中士,州长上士、中士;小遂伯下大夫之下设小遂伯上士、中士,每遂下大夫,遂正上士、中士;小稍伯下大夫之下设小稍伯上士,中士,每稍下大夫,稍正上士、中士;小县伯下大夫之下设小县伯上士、中士,每县下大夫,县正上士、中士;小畿伯下大夫之下设小畿伯上士、中士,每畿下大夫、畿正上士、下士。这些属官均为中央政府的属官,佐夫大以处理政务,与京师及州郡县以下所设地方属官完全不同。北周乡伯中大夫正五命,任此职者见《北周六典·地官府》所引《隋翊师大将军、仪同三司、大内史、大纳言、扶风郡太守濩泽公墓志铭》:“公讳字遵考,授乡伯中大夫,转司成中大夫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纠察案

    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刑部,掌审问大辟狱案。

  • 县邑啬夫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晋与鲜虞设置,主管县邑之政。春秋时常以“国”与“县”对举,如《国语中》:“国无寄寓,县无施舍”、“国有班事,县有序民。”“国”为都邑,“县”为都邑外的乡聚。《齐侯钟铭》记灵公赐叔夷“其县三

  • 尚食局都监

    官名。金置,为尚食局的属官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
  • 参议女林

    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准银青光禄大夫,三品

  • 汉儿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始置于太祖时,以韩知古总知汉儿司事,统领汉人事务,太宗时改为汉人枢密院。官署名。辽太祖初置,管理统治区域内汉人之事。设总知汉儿司事、政事令、中书令、尚书、仆射等官。

  • 相邦

    官名。即相国。战国赵、魏、中山、秦等国置。赵国兵器《相邦春平侯剑铭》: “四年,相邦春平侯”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为吏之道》所引魏国法律“魏户律”: “廿五年闰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,告相邦。”参见“相国”

  • 勇猛中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达奚长儒传》:“宣政元年 (578),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。”正五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五命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达奚长孺传》:“宣政元年(公元578年),除左前军勇猛中大夫

  • 门生主书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(319)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以张离、张良、刘群、刘谟等为门生主书,司典胡人出内,重其禁法,不得侮易衣冠华族。”

  • 绥德将军

    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隗嚣甚敬重之,以援为绥德将军,与决筹策。”

  • 河东局

    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司染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