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榜
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,故又称为乙榜,
明清时因举人列名乙科之榜,故又称为乙榜,
①做官之人,亦为文武百官的通称。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 : “职官五正。” 孔颖达疏: “刘炫云:‘职官五正’,职,主也; 正,长也。主官事者有五长。”②职守。《左传·成公九年》: “(晋景)公曰: ‘能
春秋时期臣子对别国自称其国君的谦辞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六年》: “寡君闻君亲举玉趾”。
官名,汉置,位低于将军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《汉书·霍去病传》:“予壮士,为票姚校尉……上曰:票姚校尉去病斩首捕虏二千二十八级。”“票姚”,也写作“剽姚”或“嫖姚”,义为动作强劲敏捷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司法部、临时法制院、侨务局等机构,法制局和编译馆等设编译员,国民党政府财政部置编译六至八人,蒙藏委员会设编译主任一人,编译员十至十五人,均掌编译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,掌管税务之事。伊犁、阿克苏、喀什噶尔各设一人,六品; 乌什设一人,七品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候卫为右金吾卫而置,一员,正三品,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上将军前为右金吾卫长官,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、道路、水草之宜; 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,皆属之。宋朝置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(978),分染坊副使置。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
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爵名。隋朝始置。位在王下,从一品。唐定以封皇太子之子及异姓功臣,为九等爵第二等。从一品。唐五代后,分封甚滥。宋朝定为十二等爵第三等,位在嗣王下,国公上。辽亦置,有中山郡王、广平郡王等名目,均以封皇室子
“右武伯中大夫”的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