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府仆射
官名,汉置,为乐府属官,二员,主领诸乐人。见《汉书·礼乐志》。
官名,汉置,为乐府属官,二员,主领诸乐人。见《汉书·礼乐志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定都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始设。职同将军,共十八人,分守天京所开九城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名。宋置,属司农寺,掌水运纲船输纳雇直等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司农寺》。官名。宋代司农寺所属有排岸司,以主管排岸司为主官,掌水运纲船输纳雇直之事。
贡举科目名。全称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,又称贤良方正科。西汉始设,由公卿大臣、诸侯王、郡守举荐,皇帝亲自策问,中选者授官。后世因之。唐朝为制举之一,试策一道以定中否,常取十数或二十余人。宋朝沿设,由各
爵号。北周韦琼辟官不应,被封此爵。见《周书·韦琼传》。
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官名。汉置,又称“栘中监”,详见“栘中监”条。官名。栘中是西汉宫苑栘园中马厩之名,设监以领其事。苏武曾任此职,见《汉书》本传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督捕司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督捕衙门,隶兵部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,改设督捕前、后二司及督捕厅,隶刑部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并督捕前、后司及督捕厅为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支放养廉银两。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,又由山东、安徽、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。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,按季发放给各官,统由户部奏销。本部吏员、工役的饭银,由河南、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理御厩、兵符之事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改御马司设,置令、丞、奉御等官司之。二十八年更定职秩,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。下设左、右少监,左、右监丞及典簿、长随、奉御等官佐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