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矮真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国中称内左右为直真,外左右为乌矮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国中称内左右为直真,外左右为乌矮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见“大司族”。
①同“官史”。战国秦国称在官府掌理文书记录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置吏律》: “啬夫之送见它官者,不得除其故官佐、吏以之新官。”②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统称。在三国以前,官和吏无严格区分,故为官员的泛称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 《周礼》酒正置,北周沿置。天宫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二人,掌供御及祭祀用酒的酿制和保管。下设酒正下士以佐之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改显谟阁待制置,旋复旧名。参见“显谟阁待制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七人,掌审查实业事项。
官名,为“五兵尚书”的省称。魏置,五兵指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。详“五兵尚书”条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兵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东宫侍从武官,掌骑兵。南朝宋置,“太子三校”之一,员七人。齐、梁、陈沿置,员一人。梁七班; 陈六品,秩千石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上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下。北齐罢。东宫武官名
明代基层组织或役制组织。明代在江南地区,其县以下的基层组织多实行都图制,但在当时北方各省,如山东、北直隶、山西、陕西及河南等地,在乡、坊之下多只里、甲二级。明代初年规定,大致各州县税粮的征收,均以里甲
官名,汉置,为将作大匠的属官,掌管大木材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:“将作大匠,属官有石库、东园主章、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,又主章长丞。”注:“如淳曰:章谓大材也。旧将作大匠主材吏名章曹掾。”
官名。即太常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太常少卿。参见“太常少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