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叙司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,并考验法官、书记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法部所属官员的升补降调、奖惩考核,京察等事及考验法官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,并考验法官、书记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法部所属官员的升补降调、奖惩考核,京察等事及考验法官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名。即刑部都官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官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领所统禁军,负侍卫之责。武帝宣政元年 (578),苏慈自开府仪同大将军迁此。正五命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四○九《苏慈墓志》。官名。北周设前侍伯、左侍伯、右侍伯诸中大夫,均为正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世祖至元十年(1273)由军器库改名,隶军器监、武备寺,通掌随路军器。置提点三员,大使二员,副使三员。官库名。元至元五年(公元1268年)始置军器库。十年(公元1273年)通
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署名。宋设此官署,掌管纸币流通事务,宋徽宗大观元年改称钱引务。见《宋书·食货志下三》。
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增司务长等,计十四级。军官冠以某队,军佐冠以某科。为额外军官,阶正八品。军士名。清末置于新
官名。即金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金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教习经馆之事。叶尔羌设一人,秩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