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事委员会的分司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爆发以前,曾在北平、武汉、广州等地设立军事委员会分会,这是最大的区域性军事组织。长官称为主任,一般由上将级军官充任。设有与中央的军事委员会相适应的一些机构,惟
明清漕运总督的简称。见“漕运总督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,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,掌收敛饲养牲畜的刍草,下设掌刍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唐朝中期始置,以宦官充任。五代后梁亦置,掌京城苑囿园地。宋初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
女真部落首领称号,金建国后转化为军事组织官员或爵号。熙宗改制后废。官名。金朝建国前称小部族头领为“勃堇”,意思是“乡长”“邑长”;掌管本部族军民事务,为世袭官职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秩正三品。设于元成宗大德五年(1301),领大斡耳朵怯怜口诸事。至大元年(1308)升为长信院。四年,复改为寺。置卿四员,正三品; 少卿二员,从四品; 寺丞二员,从五品。辖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酒醋榷酤之事。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始置于大都,秩从五品,设提举一员,同提举二员,副提举二员。二十八年,减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成宗大德八年(1304),开和林酒禁,亦设酒课提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八品,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一员,从九品,掌签署文簿、巡察匿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即以银铸成的印章。其文曰某官之章。汉朝亦称银印,魏晋以后仅印文为某官之印者称银印。参见“银章青绶”。
唐五代三省皆置,凡百官诣宰相,皆以其引接。流外官名。宋初置于中书门下后省,分班在省中直日,处理日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