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时执政府医务处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掌府内医疗之事,职官设置不详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掌府内医疗之事,职官设置不详。
罪名。指官员或诸侯王、列侯违抗、搁置皇帝诏命。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、诅诽之法,多从重判处,或至于死刑。
官名。北宋英宗治平元年(1064)置,以他官兼任,皆选医术精深者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太医局职事官,位在令、正之下,从七品。南宋改为正九品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太医局”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乾隆三十二年 (1767)始定,为武职正一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一品封光禄大夫,属绿营者正、从一品封荣禄大夫。至此,始分正、从,并统一封赠。五十一年,改为建威将军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尚书令佐贰官,位次仆射。初置一员,成帝建始四年 (前29) 置四员,秩四百石。东汉改置左、右丞各一员,历代沿置。参见“尚书令”、“尚书左丞”、“尚书右丞”。官名,秦汉皆置,属少府,为尚
官名。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于都察院下置浙江、河南、山东、北平、山西、陕西、湖广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,各道置监察御史三至五人,正九品。十七年,改正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始置,以诸司副使充任,为发运司属官。
全称“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”,清朝守卫圆明园及保卫皇帝由紫禁城赴圆明园沿途安全之特设部队。雍正二年 (1724) 设。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及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 (又称“包衣营”) 组成。设掌印
官名,三国吴置,掌辅政,督中外诸军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峻传》:“权临薨,受遗辅政,领武卫将军,故典宿卫,封都乡侯。既诛诸葛恪,迁丞相大将军,督中外诸军事,假节,进封富春侯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元诠墓志》: “(诠)少袭王爵,加征西大将军,寻拜光爵。又以本官领太子中庶子及皇居从御。“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六○)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九年1272),隶工部,秩从五品。置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置,秩从五品,以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主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