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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执政

北洋政府时期国家元首的名称之一。第二次直奉战争后,段祺瑞由军阀“推戴”,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十一月二十四日就任临时执政,公布了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制》六条,组成了临时政府,临时执政以国家元首的身份兼为行政首长,总揽军民政务,统率陆海空军,对外代表中华民国。下设军务、政务两院。政务院共设十三部和若干不管部总长,以各部总长为国务员,赞襄执政处政务。执政召集国务员开国务会议,议决重要国务。临时政府的命令和关于国务的文书,均由国务员副署。临时政府的国务员均由执政任命,无异雇员,副署制度徒具形式,不发生实际作用。“五卅”运动以来,全国反帝运动高涨,段祺瑞为了避免自身成为千夫所指,特于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布《修正临时政府制》,增设国务院,任命国务总理,恢复所谓责任内阁制,以此作为维持其统治的手段。国务总理与各部总长均为国务员,国务会议改由国务总理任主席,临时政府的命令和国务文书均由国务员全体或分别副署。但这仅是政府形式上的变化,实权仍操在执政手中。民国十五年(公元1926年)四月二十日临时执政段祺瑞被逐,临时政府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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