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都国子学
学校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十五年改称中都国子监。详见“中都国子监”。
学校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十五年改称中都国子监。详见“中都国子监”。
警察职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,法部规定,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;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,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,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,须听任检察官办理
转运司干办公事简称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始置,以参知政事充任,奏差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一员,干办官二员,准备差遣、差使各三员,使臣五十员。五年罢。六年复置,下设行宫同留守,掌参决尚书省、枢密院事。后废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六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下称振威副尉。宋沿唐制,品级与唐同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外史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外史司长官,掌纪录君王言行,以为国志(即起居注),兼掌书籍。下设外史上士以佐其职,领著作上士、校书下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
试任。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,一般以一年为期,称职者可实授其职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,以尽其能。”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,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,看其是否胜任,称试守。《后汉书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三司置,掌诸州上供钱帛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事归户部度支司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太仆寺车府署置一百七十五人,掌驭车之事。
官名。西晋时以卫尉统诸冶令,置南北东西督冶掾,以督察铁冶之事。东晋省卫尉,诸督冶掾亦废。
明清考核官员之制度。考核京官。明初考满、考察之法并行。弘治十四年(1501)定京官考察之法,以巳、亥之年,六年一察,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,五品以下不称职者,分别致仕、降调、闲住为民等处罚,具册奏请。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