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政治委员会土地委员会
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改户部银行设。总行设北京,重要商埠、省城设分行。经理银行一般业务,并代国家发行纸币、经理国库之权。置正监督一人,副监督一人,理事四人。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。各分行设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宫名。北魏设置,掌御用服饰,秩从六品上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隶户部左曹,掌州县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以及索取妻男之讼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三十五年(公元1402年) 以燕山中护卫改为羽林前卫,掌守卫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见“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”。
即左、右神策军护军中尉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功曹从事”。
选举名目。明朝泛指增拔贡生之制。清初定为五贡之一,每六年一次,乾隆七年(1742)改十二年一举。每次选府学二名,州、县学各一人,由各学政经考选保送入京,经朝考合格者,分别派充京官、知县或教职。科举制度
官名。北齐置。原称第三不领民酋长,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。视六品。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西南甲马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