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兵都令史
官名。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管理都省事务,监督诸曹尚书,参与政要。权任虽重,用人常轻。至南朝梁始重其选,置殿中、吏部、金部、左民、中兵五都令史,武帝天监九年 (510) 诏令选用有才干的士人。位仅二班,职权颇重。以中兵都令史监督五兵尚书政务。陈沿置。北魏、北齐复置八都令史。
官名。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管理都省事务,监督诸曹尚书,参与政要。权任虽重,用人常轻。至南朝梁始重其选,置殿中、吏部、金部、左民、中兵五都令史,武帝天监九年 (510) 诏令选用有才干的士人。位仅二班,职权颇重。以中兵都令史监督五兵尚书政务。陈沿置。北魏、北齐复置八都令史。
官名。西汉置,于祭祀五帝时掌读祝文及迎送神,有丞。东汉不设。
宋朝下等役职名。掌巡警盗贼,维持治安,隶镇将等官员。较大市镇则设都所由为其头目。(1)唐时因胥吏与差役经办县体事务,每事必经其手,因称胥吏与差役为所由。又因胥吏与差役多属府县,因亦称府县之官为所由。(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属门下省。统辖管理通事舍人等事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选人在七阶中逐阶升迁,称选调。因难出常调,故又称选海。
集贤殿修撰、集英殿修撰、右文殿修撰等简称。
见“夔州路行省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陆军官佐、军士、军用文官、旗绿防营各员弁,陆军各学堂职员、学生之叙勋、奖赏、恤典、荫袭、世职、请封、加级、记录,以及土司承袭等事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按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公布的《改组护军办法》和《内务部拟订护军执行清廷警察章程》规定,护军管理处管理清代原来的左右翼前锋八旗护军及内务府三旗护军,裁撤原有十营统领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即“都官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