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门下省
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宰相治事之所,题榜只称中书,印文行敕称中书门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门下、中书、尚书三省分立,遂罢。南宋初,复并中书省、门下省为中书门下省。
官署名。南宋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并中书省与门下省为一省,称中书门下省。与作为宰相议事机关的中书门下不同。参见“中书门下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宰相治事之所,题榜只称中书,印文行敕称中书门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门下、中书、尚书三省分立,遂罢。南宋初,复并中书省、门下省为中书门下省。
官署名。南宋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并中书省与门下省为一省,称中书门下省。与作为宰相议事机关的中书门下不同。参见“中书门下”。
明清两朝都察院、刑部、大理寺之合称。凡遇斩、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,先经刑部审明,送都察院参核,再送大理寺平允,其后会稿具题,呈请皇帝批准。官署名。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为三
官名。东汉少府及大长秋皆置。少府所属由中黄门冗从仆射主之,大长秋所属由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主之。居则宿卫,值守门户,出则骑从,夹乘舆车。皆由宦官充任。官名,汉置。东汉少府和大长秋皆置。少府所属的中黄门冗从
官名。梁、隋、唐、宋王府皆置谘议参军,掌谘谋众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下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王府官》,《宋史·职官二·亲王府》。
元代福建的弓军,不出戍其他地方。
官名,西汉置,掌宿卫,有战争,也帅军参战。“右曹”为加官,掌平尚书奏事,得举不法。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:“充国子右曹中郎将卬,将期门佽飞、羽林孤儿、胡越骑为支兵,至令居。”
军官名,汉置,掌幡旗的军校。幡,一种窄长的竖旗,垂直悬挂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(元延二年)冬,行幸长杨宫,从胡客大校猎。”注:“如淳曰:合军聚众,有幡校击鼓也。”
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六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前藏员额三人,为噶厦办事处秘书;后藏员额不定,佐大卓尼办理交际等事项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北魏始于诸王府置祭酒,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均置东西閤祭酒。唐制员额各一人,秩从七品上,掌礼贤良,导宾客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统领骑官。《南齐书·周盘龙传》: “元徽二年(474),桂阳贼起,盘龙时为冗从仆射、骑官主、领马军主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司救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,下设司救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