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典校
参见“典校”。
参见“典校”。
州的等级之一。唐制为第七等,在辅、雄、望、紧、上、中之下。宋制为第八等,在辅、雄、望、紧、上、中、中下之下。辽、金、元分州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世祖至元初年以六千户以下为下州,取江南以后,以不及三万户为下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征收茶草以供丧葬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掌荼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以时聚荼,以共丧事。征野疏材之物,以待邦事,凡畜聚之物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,各一人,从九品,佐典仪正掌陈仪式。嘉靖四十四年 (1565)革。
指皇帝宫中诸夫人、嫔、妃等戚属。《后汉书·赵熹传》:“二十六年,帝延集内戚燕(宴)会,欢甚,诸夫人各各前言‘赵熹笃义多恩,往遭赤眉出长安,皆为熹所济活。’帝甚嘉之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。位催长下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电政管理局的长官。其后又设兼理电政监督。依照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八月二十五日公布的《兼理电政监督职务章程》规定,兼理监督由交通总长就本区内一等电报局局长中选任,办事处即附设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不定,分隶于各处办事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署名。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负责绘制军事地图。置局长一人,由第四厅第三科科长兼任,下设经理委员、艺师、科员、艺士若干。三年,改属军咨府。
官名。隋朝谒者台长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一员,从四品,五年改为正四品,掌受诏劳问,出使慰抚,持节察授及受冤枉而申奏; 驾出,对御史引驾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 随台废。官名。隋以前谒者台的
见“武学直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