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西作坊
宋军器监所属机构。作坊始置于唐。《唐大诏令集》卷七二《乾符二年南郊赦》:“诸处本置作坊,只合制造干戈兵甲及进献供需。”宋承唐制置作坊,开宝九年(公元976年)分为南、北两作坊,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改称东、西作坊。掌造兵器、戎具、旗帜、油衣、藤漆什器等物。监官以京朝官、诸司使、诸司副使、内侍充任。领木作、杖鼓作、藤席作等五十一作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隶属军器监,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并入御前军器所。
宋军器监所属机构。作坊始置于唐。《唐大诏令集》卷七二《乾符二年南郊赦》:“诸处本置作坊,只合制造干戈兵甲及进献供需。”宋承唐制置作坊,开宝九年(公元976年)分为南、北两作坊,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)改称东、西作坊。掌造兵器、戎具、旗帜、油衣、藤漆什器等物。监官以京朝官、诸司使、诸司副使、内侍充任。领木作、杖鼓作、藤席作等五十一作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3年)隶属军器监,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并入御前军器所。
官名,掌执法纠察。详“执法刺奸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悬束其车而不用,即致仕、辞官家居。古者官员以车代步,阖门悬车即表示辞去官职,不豫政事。后或沿称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固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。军爵之一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军爵,自一级已下至小夫,命曰校徒操士。”春秋时隶属于战车的战斗步兵。即“步卒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即柱国大将军官府,西魏、北周时设长史、司马、司录,皆正七命; 中郎、掾、属,皆正五命; 列曹参军,正四命; 参军,正三命。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。《周书·裴文举传》:“(北周武帝)天和(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供府署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见“县实业局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已有其称,初泛指学者,战国末年齐、魏、秦等国置为职官。秦、西汉初充当皇帝顾问,参与议政、制礼,典守书籍,秩四百石,秩虽卑而职位尊显。设仆射为之长,名义上隶太常。秦始皇时有七十余人,二世时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果园之事。喀什噶尔、叶尔羌各设一人,秩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