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左右司过”。官名,战国时赵国置,掌纠正国君的过错。《史记·赵世家》:“武灵王少,未能听政,(置)博闻师三人,左右司过三人。”参看“司过”条。
官名。明清皆置,从七品。掌出纳文书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
武散官名。明置,武官正三品,升授。武散官名。明置,为正三品升授之阶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掌服驾。乾隆二十三年 (1758) 设。正六品。四十五年额定三人。所辖有司鞍、司辔等多人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。各省均置,系按察使佥事衔,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。惟直隶设“学督御史”。雍正四年(1726),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。
官名。商朝置。掌管理平民阶层事务。官名。商代设置,是专门“管理众人(奴隶)之事的小臣。卜辞说:贞:惟吴呼小众人臣?”(《续存》下四七六)
汉朝为吏与士卒的合称。晋朝指给官府役使者。凡高级官员均给车服吏卒。
官名。南朝在某州元刺史时,以其他官员监理该州事务,代行刺史职权,称监某州或监某州事,简称监州。地位较正式任命的刺史为低,亦可升任刺史。见《南齐书·陆慧晓传》。后亦为通判的别称。官名。通判的别称。南朝梁
官名。五代时始置诸殿学士,有金銮殿大学士、端明殿学士之名。宋承五代制度先后置端明殿学士,资政殿大学士、学士,观文殿大学士、学士,宣和殿学士,掌出入侍从,备顾问。多以退职或现任宰执充任,无官守,无典掌而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都水司所属之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,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所属司员内委派,带原品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掌收发制帛、诰轴、逊衣,彩缯、潞绸、葵藤、棕毛、宝砂等物。清代工部都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