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京小司寇
官名。北周东京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。静帝大象元年 (579) 置,为东京 (今河南洛阳) 秋官府长官,长孙平任职时与小宗伯赵芬分掌东京六府事,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北周东京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。静帝大象元年 (579) 置,为东京 (今河南洛阳) 秋官府长官,长孙平任职时与小宗伯赵芬分掌东京六府事,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负责冶铸金属器具的官员。一说为殷代官名。周朝属司空,有筑氏、冶氏、凫氏、段氏、函人等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,金工,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、典制六材。”郑玄注:“此亦殷时制也。周
监所职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的县监,基本上是沿自清代的旧式监狱,惟改管狱官之名为管狱员。其职任是在县知事的指挥下掌理监狱事务,受各该省巡按使、高等审判厅长、高等检察厅检察长及其他依法令有监督权限官吏的监察
①官名。古代农官之长。即稷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 “后土为社; 稷,田正也。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,自夏以上祀之。周弃亦为稷,自商以来祀之。”杜预注: “弃,周之始祖,能播百谷,汤既胜夏,废柱而以弃
武官名。五代时后梁置,掌应接诸军。《资治通鉴·后梁纪一》记弘农王曾以“庐州观察使刘威为应援使。”
官名。清代都察院监察御史中有专管巡视农事的,称巡农御史,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员额一人。后省。
官名。东晋置,即原“光禄大夫”。《通典》卷三四《光禄大夫》:“魏晋以来无员,其左、右光禄大夫、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,其重者诏加金章紫绶,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。其重者既有金紫之号,故谓本光禄为银青光禄大夫。
官名。唐朝门下省符宝郎属官,置二员,流外四品,掌印玺。流外官名。唐代符宝郎所属,员额二人,秩流外四品,专掌皇帝宝玺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(978)置,掌收受染色之物以供染院之用。官库名。宋太平兴国二年(公元977年)置,掌收纳染色材料以供染院之用。监官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,次年又置东染色库,咸平二年(公元9
清朝八旗之基层组织。原意为“箭”。初,满族人出兵打仗或狩猎行围,各依族党村寨结队而行,每人出箭一支,每十人立一长,称“牛录额真”,意为箭主。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,编三百人为一
官名。汉武帝元封五年(前106)始置,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部置刺史一人,秩六百石。无治所,奉诏巡行诸郡,以六条问事,省察治政,黜陟能否,断理冤狱。所察对象主要是二千石长吏,其次为强宗豪右,诸侯王亦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