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职警察队
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。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、侦缉、消防、交通、巡逻等警察队。隶属于京师警察厅。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,即大队、分队与小队,人数众多,仅保安、侦缉、消防三队,就拥有巡官长警二千多人。国民党政府时期有保安、消防、交通、侦探和水上等警察队,隶属于首都警察厅。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以前还编有由水枪队、骑巡队和车巡队组成的特务警察大队,以执行特种任务。
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。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、侦缉、消防、交通、巡逻等警察队。隶属于京师警察厅。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,即大队、分队与小队,人数众多,仅保安、侦缉、消防三队,就拥有巡官长警二千多人。国民党政府时期有保安、消防、交通、侦探和水上等警察队,隶属于首都警察厅。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以前还编有由水枪队、骑巡队和车巡队组成的特务警察大队,以执行特种任务。
①周朝称附属于诸侯大国的小国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附于诸侯曰附庸。”《孟子·万章下》: “不能五十里,不达于天子,附于诸侯,曰附庸。”②西周、春秋时分封的小国国君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: “(孝王曰) ‘朕
官名。唐朝五坊宫苑使的省称。辽朝五坊长官。官名。唐代设雕、鹘、鹞、鹰、狗五坊,专供皇帝狩猎时用,以宦官为五坊使以主管之。五坊人员常借搜捕珍鸟名犬的名义,到处勒索,危害民间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巡缉狱囚之事。叶尔羌设五品伯克一人,叶尔羌、喀什噶尔各设六品伯克二人,和阗等地设七品伯克四人。
标志官员身分的用具。官员上朝皆执笏,有事则书之,故常簪笔。魏晋南北朝时,三台五省二品文官簪白笔,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卿、尹及武官不簪,加内侍者乃簪。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手板头复有白笔,以紫皮裹之,称
官名。① 明初翰林院属官。洪武十三年(1380)设,从九品。次年革。②清朝文渊阁职官。详“文渊阁检阅”。官名。宋代史官有的属官有检阅,掌点校书籍。明代翰林院、清代文渊阁也设此官。见《宋吏·职官四·国史
官署名。汉朝为郡国主管水利的机构,以掾领之。三国时魏或于大将军、相国等府置之,为诸曹之一,以掾、属领之。晋初不置,后或置或罢,改以参军主之。晋御史台十三曹有水曹,以侍御史主之。南朝宋、梁、北魏、北齐诸
官奴为御者之称。掌驾御之官称驺,以奴为驺者称驺奴。《汉书·龚遂传》:“王尝久与驺奴宰人游戏饮食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系管理海军军政之总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,改*筹办海军事务处设。初以海军之发展,光绪九年(1883)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内设海防股。十一年设*总理海军事务衙门,二十一
官署名。东汉灵帝光和五年 (182) 始置,以宦者主之。官署名,东汉灵帝置,以宦者为令,掌圃囿的种植和管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始置圃囿署,以宦者为令。”
官名。参见“正税务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