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副
宋代专知官及其副手的合称。参见“专知官”。
宋代专知官及其副手的合称。参见“专知官”。
即“太子中舍人”省称。明太祖洪武 (1368—1398) 初曾定为东宫官名,十五年罢。
即宦官,也写作阉官,又称太监、老公,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。《后汉书·五行志四》:“(和帝)七年九月癸卯,京都地震。儒说奄无阳施,犹妇人也。”
犹言老帅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张嶷传》:“斯都耆帅李求承,昔手杀(太守)龚禄,嶷求募捕得,数其宿恶而诛之。”
官名。西周置。一说即尹氏,执政大臣。《尚书·周书 ·立政》: “太史尹伯,庶常吉士。”杨筠如《尚书覆诂》: “尹伯,盖谓尹氏。”
官名。清朝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从三品,副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马匹卫生医药等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署名。辽南面东宫官,袭唐制。掌弹劾官僚,纠察检举职事。置司直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为太子官署,其官为太子司直。参看“太子司直”条。
明建文 (1399—1402) 时,改原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北平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云南十三道提刑按察司为肃政按察司,仍各理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成祖初复旧制。
外交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九年(公元1930年)二月三日公布的《国际联合会中国全权代表办事处组织条例》规定,全权代表三人,由外交部呈请国民政府就富有外交经验资望人员或现任驻外大使、公使
吏名。宋朝宗正寺、大理寺、太常寺置,位在胥史下。吏员名。宋置于各寺监,承长官之命,掌办本衙署事务。其地位在胥长、胥史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