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下隶

下隶

见“都史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铸■务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, 改在京铸钱监置。掌造铜、铁、鍮石(黄铜)诸器及铙、钹、钟、磬等。设监官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充任。

  • 撒答刺欺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由组练人匠提举司改立,掌织造撒答刺欺人匠。隶工部。秩正五品。置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
  • 开封右司录事

    见“开封左司录事”。

  • 当郡大都督

    官称。北魏指由太守兼任本郡大都督,管理军务。《北齐书·李元忠传》:“分广平之易阳、襄国,南赵郡之中丘三县为易阳郡,以(李)愍为太守,赐爵襄王侯。永安(528—530)末,假平北将军、持节、当郡大都督。

  • 改官法

    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。凡在任选人,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、监司、知州作举主保奏,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,经磨勘合格,授予改官状五份,即赴京等待班引,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,即成为京朝官。

  • 尚书直事郎

    即“直事郎”。

  • 避亲移试

    科举考试的防弊方法之一。即应试人与试官有服亲或姻亲关系时,须进行回避。宋初尚无此制,太宗时知贡举官亲戚可与其他应试人员共同参加考试,真宗时始设别试所,专考试官亲戚。此后各级考试均实行此制,惟在铨试、公

  • 直学

    宋朝学校职事名。北宋太学设四员,南宋二员,掌太学生学籍及进出门登记簿,兼治斋仆不尽职者。徽宗时曾置命官直学,与职事直学并存,不久省罢。州、县学亦设,各一至二员,差进士或州学生充任,掌本学钱粮。宗学、武

  • 残零阙

    官制用语。又称残阙。宋朝吏部四选的破格阙榜公布十日后,所剩无人愿认窠阙,称为残零阙。再放榜公布十日,所剩无人愿认为,称为无人愿就残零阙。年老免铨试选人或杂出身人,许注授此类窠阙。

  • 西北路阻卜都部署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督察西北路阻卜诸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