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上柱国

上柱国

官名。战国楚国置,位极尊,仅次于令尹,掌军政,主征战。秦末,项梁曾拜楚王、上柱国,陈胜以上蔡人房君蔡赐为上柱国。北周武帝建德四年 (575),置为最高级勋官,正九命。隋朝置为从一品散实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 置为十二转勋官,比正二品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三年(928) 诏,今后凡加勋,先自武骑尉经十二转方授之。宋朝为第一阶勋官,秩正二品。金朝为第一阶勋官,正二品。元朝为第一阶勋官,正一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为最高一级文、武勋官,文、武正一品大臣可加授,如徐达、常遇春、李善长等,其后生前加授者唯世宗嘉靖(1522—1566)时夏言一人,神宗万历(1573—1620)时张居正卒后得赠。


官名,战国时楚国置,为武职的最高官,职位仅次于令尹。《战国策·齐策二》:“陈珍为齐王使,见昭阳,再拜贺战胜。起而问:‘楚之法,复军杀将,其官爵何也?’昭阳曰:‘官为上柱国,爵为上执圭。’”秦末汉初时仍有此官。《汉书·陈胜项籍传》:“秦二年,广陵人召平为陈胜徇广陵,未下。闻陈胜败走,秦将章邯且至,乃渡江矫陈王令,拜梁为楚王上柱国,曰:江东已定,急引兵西击秦。”“于是梁乃求楚怀王孙心,在民间为人牧羊,立以为楚怀王,从民望也。陈婴为上柱国,封五县,与怀王都盱台。”又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陈王征国之豪杰与计,以上蔡人房君蔡赐为上柱国。”北周也置上柱国,正九命。隋置上柱国和柱国,为散官。唐宋元皆置。明改上柱国为左右柱国,清废。见《通典·职官》、《续通典·职官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大宪台

    ① 明朝巡抚之别称。② 明朝按察使之别称。

  • 赈务处

    内务部直辖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每当各地出现水旱等灾,其灾情比较严重时,一般即在内务部设置赈务处,负责赈济事务,事毕撤销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十月,直、鲁、豫、晋、陕各省旱灾严重,除派员办理赈粜外,

  • 太平天国后期在“王”下陆续增设的“六等爵”之一。由“燕王”演变而成。天历甲申四年(1884),封秦日纲为燕王,后革去,故称“天燕”,始有是爵。位在福爵之下,属六等爵之第四等。系衔加“天”字,又别冠一字

  • 右卿士

    官名。西周春秋时设置,参见“卿士”。

  • 黄汴都巡河官

    官名。金朝都水监属官。设于河阴(今河南原武西南),管辖雄武、阳武、荥泽、原武、延津五埽(一说加河阴为六埽)及兼汴河事。人选由都水监廉举,领埽兵约二千人。

  • 皮官

    官名。战国置。掌皮革。《滨虹草堂藏古玺印》著录战国官印有“北宫皮官”。朱德熙等《战国铜器铭文中的食官》认为“北宫皮官当是掌六宫皮革之事的职官”。

  • 军枢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筹办海军事务处参赞厅秘书司设,旋併入海军部。掌收发文牍函件,并本部人员升迁、调补、功过之册籍及一切典礼奏咨事。初辖机要、奏咨、典章、承发四科。三年,

  • 食官丞

    官名。秦置,属詹事。入汉因之,为食官令副贰。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詹事省,逐并属大长秋。东汉省。北齐、隋、唐亦置,即“太子食官丞”。官名,秦置,汉沿置,属詹事,佐令掌饮食。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,并属大

  • 太和宫提辖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,掌太和宫所属各地兵丁。太和宫共有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四处提辖司。

  • 鸿臣

    汉朝大鸿胪的别称。扬雄《鸿胪箴》:“鸿臣司爵,敢告在邻。”大鸿胪,卿一人,中二千石,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。郊庙行礼,掌赞导。诸王入朝,当郊迎,典其仪。皇子拜王,赞授印绶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