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古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上军校尉

上军校尉

官名。东汉中平五年(188)初置,西园八校尉之一。灵帝以小黄门蹇硕任之,统余七校尉。


官名,灵帝初置,为西园八校尉之一,掌屯卫兵,是仅次于将军的武官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上军校尉蹇硕下狱死。”参看“八校尉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军医中监

    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中校,掌理海军医疗事务。

  • 铁道部财务司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铁道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《铁道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 一、铁道预算的编制审核;二、铁道款项的支配保管;三、铁道债务的整理偿还;四、铁

  • 提点坑冶铸钱公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初,以发运使兼提点各钱监。真宗咸平三年(1000),以江南转运副使兼都大提点江南、福建路铸钱事,另设同提点铸钱事。仁宗景祐二年(1035),始置江、浙、川、广、福建等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公事,

  • 散臣中校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
  • 北蓟科

   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
  • 巡江工司

    海关 海事部巡工科洋员,地位在副巡工司之下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
  • 生员

    科举制度时指在太学等处官学学习者。唐朝指在太学学习之监生,其员额有规定。宋以后监生与生员有别。明清时代,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、州、县学者,统用此称,即俗称之秀才。要接受本地方教官及学政之监督考核,

  • 出使日本国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光绪二年(1876)设。正二品。辖副使一人。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。四年,设神户大阪正理事一员,长崎正理事一员,横滨、筑地正理事一

  • 步军司狱

    监狱名。宋置,由侍卫亲军步军司主管,拘禁该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。

  • 太史待诏

    官名。东汉置。属太史令。《续汉书·百官二》李贤注引《汉官》: “太史待诏三十七人,其六人治历,三人龟卜,三人庐宅,四人日时,三人《易》筮,二人典禳,九人籍氏、许氏、典昌氏,各三人,嘉法、请雨、解事各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