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麹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酒的专卖事务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酒的专卖事务。
官名。又译“札鲁火赤”、“札鲁花赤”,蒙古语,汉译“断事官”。蒙古建国之初设,领司法、财政、行政事务,诸王投下亦设。札鲁忽赤之长称“也可札鲁忽赤”。元朝在大宗正府、中书省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,掌刑狱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后,礼部置。掌皇后、皇子、公主、亲王、诸妃以上圣节大礼恩泽,公主降嫁及宗室冠葬,试经艺,图书,奉使押赐外国事,点磨所辖官署文帐。
强梁之臣的省称。即拥有大权的强暴之臣。《史记·仲尼弟子列传》:“是君上无强臣之敌。”《汉书·五行志中之上》:“上失威仪,则下有强臣害君上者。”《后汉书·袁术传》:“徒以幼小胁于强臣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商业税务机构。设于北京卢沟桥,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见“侍讲”。官名。宋朝有崇政殿说书。掌进读书史,讲释经义,备顾问应对。学士侍从有学术者为侍讲、侍读,其秩低资浅而可备讲说者则为说书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·崇政殿说书》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管铜之事。库车及所属之沙雅尔各设一人,秩七品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六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五阶,秩正五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
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,掌军中兽医事务。军一级设总马医官,镇一级设正马医官。
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晋置,负责宫殿内侍卫,位在殿中虎贲上。可享有注家籍的衣食客一人。唐朝人修史时,因避讳改称殿中冗从武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