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茶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,掌茶的专卖事务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,掌茶的专卖事务。
官署名。洪武八年 (1375) 置,设令、丞。九年定制,令一人,正六品,丞二人,从六品。后改令正七品,丞正八品。参掌给授诰敕之事。十八年罢。
官名。见“护国军两广都司令部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户部右曹置,掌常平、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,户绝田产,居养鳏寡孤独之事。由右曹侍郎领之。
见“特授”。
官名。唐制,两税皆民自输送,而州县常遣簿、尉充纲运官,贞元时转运盐铁使尝奏诸院自差纲搬运。然其后又以州县官充纲运官如故。开元初规定,州县官充纲运官送两税往来十年者可授县令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置,见“掌书”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威捷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①即廷尉监,西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更名,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复旧,哀帝元寿二年(前1)又改。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魏、吴建国初皆置,秩六百石、六品,称帝后复名廷尉监。②大理寺属官
宋代太学招补新生的方式之一。其法是在诸路解试终场人中挑选百分之六送往太学补试,称为待补。张士南《游宦纪闻二》说:“淳熙丁酉四年(公元1177年),议者以‘混补’太学生,人数猥冗,遂立‘待补’太学生之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