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胄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修护河渠、给造军器的名物,及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修护河渠、给造军器的名物,及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。
官名。隋文帝置驾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驾部员外郎,见该条。
参见“法部左侍郎”。
官名。战国齐置。 主管陶质量器制作。 《簠斋藏陶》卷一一页一八: “囗右, 坸亳釜。 ”
官名。战国置。掌文书的小吏。《墨子·备城门》:“城上十人,一什长,属一吏士”。1、将帅下的军官。《史记·孙子吴起列传》:“约束不明,申令不熟,将之罪也;既已明而不如法者,吏士之罪也……遂斩队长二人以循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西都省长官。武官名。见“西都省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)置,掌江、淮、荆、浙、闽、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,设经制发运使为长官。九年,改为经制使司,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经制使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彰愍宫马群牧养蕃息之事。
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。仁宗延祐六年(1319),由御位下管领随路民匠打捕鹰房纳绵等户总管府改立,掌皇后所属怯怜口民匠五千余户。置翊正令五员,正三品;丞四员,正四品。下辖两提举司、一提领所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后唐时置于北都太原,掌理北都治安,协助留守掌防守事务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纪四》说:“初,庄宗命吕、郑二内养在晋阳,一监兵,一监仓库,自留守张宪以下皆承应不暇。及邺都有变,又命汾州刺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