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河渠案
官署名。宋初置,领河渠之事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废,其职归都水监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领河渠之事。仁宗嘉祐三年(1058)废,其职归都水监。
官署名。汉朝郡国所置工官之一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南郡置有此官。颜师古注:“主教放弩也”。疑此说误,似为专门制造弩器之工官。官名,汉置,掌教弩射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:“南郡……有发弩官。”注:“师古曰:
官名。即导官令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大驭置,北周沿置。为夏官府大驭司长官,掌皇帝出行车辆及道路的管理。下设小驭下大夫以佐其职,领戎驭下大夫、斋驭下大夫、道驭上士、田驭上士、衔枚中士等官属。北周武帝建
王国傅即王太傅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王太傅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照磨官一人,掌管照刷卷宗,为从八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照磨》、参看《明史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官名。元代行中书省所属有照磨所照磨一人,秩正八品;检校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垂拱四年(公元688年)诏举,房晋等三人及第。
官名,汉置,边郡属下有此官,掌烽燧等事。也有人说是“督烽掾”的异称。燧,古代报警的烽火。白天的叫燧,夜晚的叫烽。
官名。明初内府神宫监、尚宝监、内官监等以监为名的宦官衙门皆置,各一人,从四品。后渐革。
官名。西汉属宗正,职掌公主家事务。东汉沿置,员一人,秩六百石,有丞。北魏、北齐亦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七品中,二十三年职员令改为第九品上。北齐仍为第九品上。隋朝大长公主、长公主、公主
官名。简称理刑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,掌司事。初设满洲、蒙古各一人; 后改设蒙古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