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斛斗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两京仓廪积,计度东京粮料、百官禄米、厨料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两京仓廪积,计度东京粮料、百官禄米、厨料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警政司长官。掌司事。详“警政司”。
官名,秦始置,汉因之,自侍中、尚书、博士、郎皆有之。古者重武官,有主射以督课,以善射者掌事。军屯吏驺宰永巷宫人皆有仆射之号。成帝建始元年初置尚书五人,以一人为仆射,主封门,掌授廪假钱谷。后汉尚书仆射一
近位祗应机构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僧官名。金置,见“道正”。
官名。即尚药奉御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尚药奉御。参见“尚药奉御”。伎术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医局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承御大夫属官,随承御大夫侍卫皇帝左右。正一命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四六六《豆卢寔墓志》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置于贵州省一人,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。负责管理六院部皇族。
官名。即太子正字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正字。参见“正字”。官名。见“太子正字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色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漆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