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承受御宝凭由司
官署名。宋真宗天禧三年(1019)置。凡内庭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,入内内侍省传宣合同司以合同凭由发付各库务,各库务支给物品后,将合同凭由申缴御宝凭由司,置籍登记,以防欺弊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凡内廷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,须先向内侍省的合同凭由司领取合同凭由,凭合同凭由向各库务领支物品。各库务在支付物品后将合同凭由申缴本司审验,置簿籍登记,以防欺蒙之弊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天禧三年(1019)置。凡内庭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,入内内侍省传宣合同司以合同凭由发付各库务,各库务支给物品后,将合同凭由申缴御宝凭由司,置籍登记,以防欺弊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凡内廷向诸司库务须索物品,须先向内侍省的合同凭由司领取合同凭由,凭合同凭由向各库务领支物品。各库务在支付物品后将合同凭由申缴本司审验,置簿籍登记,以防欺蒙之弊。
官名。元置,员额四人,掌户部会计核算之事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尚书署长官,掌收发文书,隶少府。初秩六百石,武帝以后,职权稍重,为宫廷机要官员,掌传达记录诏命章奏,并有权审阅宣读裁决章奏,升秩千石。常以中朝官领、平、视尚书事,居其上。又置中书谒者令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苻坚置,为四禁将军之一。统兵驻于京师,亦经常率军出外征讨。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仁部长官,置一人,居司政下。
即“太子左卫率”、“太子右卫率”、“太子前卫率”、“太子后卫率”的合称。
官名。明清置,属詹事府,用作翰林官迁转之阶。
玉玺的别称,或喻指帝位。《汉书·叙传上·王命论》:“游说之士至比天下于逐鹿,幸捷而得之,不知神器有命,不可以智能力求也。”“距逐鹿之瞽说,审神器之有授。”注:“刘德曰:神器,玺也。李奇曰:帝王赏罚之柄
官名,为酒官的泛称,秦汉皆置。掌酒。《史记·齐悼惠王世家》:“高后令朱虚候刘章为酒吏。”其后,历代沿置,名称有变化,至南齐,食官局始置酒吏一人,掌供奉御酒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光禄卿》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香山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 (713)改京兆府长史置,为西都(长安)所在地方实际行政长官,一人,从三品,通判府州事,牧缺则行其事,掌考核官吏、教化百姓、荐贤举能、劝课农桑等; 每岁一巡属县,阅丁口、观风俗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