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商税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商税事务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商税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巡抚兼理军务之职。其地原设有总兵官,则称赞理军务。
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各省巡警学堂,编译各国警察法规、专书。辖课程、编辑二科。置郎中一员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三十二年,司撤,事归民政部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正七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唐制秩正七品下,宋制秩正七品。
南宋考课监司守令的规定。绍兴中,于四善四最以外,又以八事考课监司守令。八事所指为:一、举官当否;二、劝课农桑;三、增垦田畴;四、户口增益;五、兴利除害;六、事实案察;七、平反狱讼;八、觉察盗贼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户部仓部司,掌仓库、场务之事。
清代兵部内部机构。清沿明制置,掌收外省衙门送达的文书,编号登记,分司办理;并稽察提塘官的勤惰,管理本部吏员、役。设司务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二人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户曹”。
“太子中卫率”省称。
官名。晋朝置。在大驾卤簿中领先开道。参见《晋书·舆服志》。官名,汉置,掌清净殿室、清除宫禁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使太仆婴、东牟侯兴居先清宫。”注:“应劭曰:旧典,天子行幸所至,必遣静室令先案行清净殿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