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判官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、提点刑狱者充任,佐三司使、副使分理三司事务。户部、盐铁、度支分置三使时,三部亦各设,称三部判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金朝亦置,员三人,从六品,佐理三司之事。
官名。宋置,总管三司内部事务,以朝官以上曾任诸路转运使、提点刑狱者充任。金三司亦置判官,员额三人,秩从六品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以上曾任转运使、提点刑狱者充任,佐三司使、副使分理三司事务。户部、盐铁、度支分置三使时,三部亦各设,称三部判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金朝亦置,员三人,从六品,佐理三司之事。
官名。宋置,总管三司内部事务,以朝官以上曾任诸路转运使、提点刑狱者充任。金三司亦置判官,员额三人,秩从六品。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负责各省学校教育事宜。各省均置,系按察使佥事衔,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。惟直隶设“学督御史”。雍正四年(1726),各省督学改为提督学政。
官名。即“噶伦”。官名。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。额设四员,其议事的地方称噶厦。清朝乾隆时其官秩为三品,由驻藏大臣与达赖共同挑选,上奏任命。见《卫藏通志七》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不经开列具题,而以应升之员论俸推取,经引见而授官之例。在京钦天监监副,翰詹坊缺及其他司官等员,或论俸推取二十人,引见奉旨补授; 或拟定正陪,引见奉旨补授。清代任命官员的方式之
官名。金置,均为尚药局的佐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公主邑司,员额二人,掌公主家杂务。
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拟智武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智武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又作麻普。县令之副,原称县达剌干,会同元年(938),太宗改制,称马步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典牧官。分掌马、驼、牛、羊畜养之事。上驷院所属皇城及京畿南苑设马厩十七个,养马七百多匹,每厩皆设一人司之。庆丰司所属在京皇城及南苑、丰台等地分设内牛圈二,外牛圈
官名。①天子、王侯的侍从近臣。《尚书·周书 ·冏命》: “其侍御仆从,罔非正人。”孔安国传:“虽给侍进御,仆役从官,官虽微,无不用中正之人。”《史记·乐毅列传》: “恐侍御者之亲左右之说,不察疏远之行
官名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家马令置,仍属太仆,掌皇室乳马。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引应劭曰,挏马令主乳马,取其汁挏治之,味酢可饮,故以名官·东汉省。官名,汉武帝置,原名家马令,太初元年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