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上供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诸州上供钱帛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诸州上供钱帛。
对辅佐大臣的泛称。《后汉书·郎顗传》:“元精所生,王之佐臣,天之生固,必为圣汉,宜蒙特征,以示四方。”
官名。即左尚丞。
蜀后主刘禅降魏后的封号。县公,食邑为县的公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:“后主举家东迁,既至洛阳,策命之曰:惟景元五年三月丁亥,皇帝临轩,使太常嘉命刘禅为安乐县公。”
参见“六尚”②。
官署名。清初内府机构之一。太宗时曾设。顺治十一年 (1654) 复设。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。下设左、右协理各一人佐之。十二年改设尚方院。官署名。尚方在汉代是掌御用刀剑及宫中玩好器物造作的机构。清太
官名。西晋置。典田猎及马、牛的牧养等事务,属太仆卿,位在典虞都尉之下。官名。为典虞都尉的佐官,晋设。
官署名。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置监察御史掌其事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。成祖即位,复置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京道。
官名合称。明朝诸王府伴读、伴讲、伴书的合称。
吏员名。晋置,属尚书省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初置,掌管国家日常政务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“(道武帝)天赐元年 (404) 八月,初置六谒官,准古六卿,其秩五品。”其下各设大夫,元士,署令、长、丞等属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