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兴镇
旧为阳兴寨。即今山西阳曲县东北阳兴乡。民国设县佐。
旧为阳兴寨。即今山西阳曲县东北阳兴乡。民国设县佐。
在我国南海诸岛的中沙群岛内,位于中沙大环礁西南部边缘。东距波洑暗沙7.5海里,西距果淀暗沙3.5海里。1947年公布名称为排波暗沙。
元至元十四年 (1277) 置,属扬州路。治所在姚刘沙 (今上海市崇明县东北响哃镇一带)。至正十二年 (1352) 徙州治于故城东北十五里之东沙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降为县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
北宋咸平六年 (1003) 置,属镇戎军。即今宁夏彭阳县。金改为彭阳堡。北宋咸平六年(1003年)置,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城白阳城。南宋建炎四年(1130年)地入金,废为堡。
在今河北海兴县南二十二里高湾镇。明长芦盐场之一,雍正十年 (1732) 废。
三国吴甘露元年 (265) 分桂阳南部都尉置,属荆州。治所在曲江县 (今广东韶关市东南莲花岭下)。南朝宋泰豫元年 (472) 改为广兴郡。南齐复为始兴郡,属湘州。辖境相当今广东清远、佛冈、翁源以北地区
亦名双河场、铁山坪。即今四川大足县西六十里铁山镇。清道光《大足县志》卷2:双合场“在县西六十里”。
在今安徽霍山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6霍山县:东石门山“在县东十里。又西石门山,在县西三十里。皆两山相对, 中为狭径, 如门之辟”。
唐天宝元年(742)改辰州置,治所在沅陵县(今湖南沅陵县)。辖境相当今湖南沅陵、泸溪、辰溪、溆浦等县及吉首市地。乾元元年(758)复改辰州。
即今四川剑阁县北剑门镇。《清一统志·保宁府》: 剑门驿 “在剑州东北六十里。本朝乾隆二十七年置驿丞”。民国时有县佐驻此。
即今陕西凤县(双石铺)东小峪河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6凤县:红崖河在“县(今凤州镇)西四十五里。出县西北山谷中,历两当县界流入嘉陵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