邵甸县
蒙古宪宗七年(1257)置邵甸千户,元至元十二年(1275)改邵甸县,后属嵩明州。治所在白邑村(今云南嵩明县西三十三里白邑)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:“名为束甸, 以束为邵。”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后废入嵩明州。
古县名。元至元十二年(1275年)升邵甸千户置,治今云南省嵩明县西白邑。属长州,后属嵩明州。明初属云南府,洪武十五年(1382年)废。
蒙古宪宗七年(1257)置邵甸千户,元至元十二年(1275)改邵甸县,后属嵩明州。治所在白邑村(今云南嵩明县西三十三里白邑)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:“名为束甸, 以束为邵。”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后废入嵩明州。
古县名。元至元十二年(1275年)升邵甸千户置,治今云南省嵩明县西白邑。属长州,后属嵩明州。明初属云南府,洪武十五年(1382年)废。
①即寡妇城。在今河北唐县北五十里。《水经·滱水注》: 夏屋城 “东侧,因河仍墉筑一城,世谓之寡妇城。贾复从光武追铜马五幡于北平所作也,世俗音转,故有是名”。②即今河南宝丰县。《水经·汝水注》: 桓水“
即今湖南保靖县东南三十里涂乍乡。清光绪 《湖南通志》 卷30有 “涂乍汛堡”。严如熤《苗疆险要考》 谓涂乍河 “傍山临涧,径路崎岖,永(顺)、保 (靖) 接壤要隘”。清乾隆征苗时设台站于此。
即口北。泛指今长城以北地区,包括今内蒙古及蒙古国地。在长城隘口以外,故名。即“口北”。
在今贵州大方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3附水西宣慰司:“比渡坡在大方东南。《志》云,渡六归河至比渡坡,趋以列箐,道险隘。”清爱必达《黔南识略》卷24大定府:比渡坡“在城东南五十五里,渡六归河而赴以列箐
亦作薛州。唐仪凤二年 (677) 置,治所在今四川珙县西南下罗苗族乡 (老堡场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珙县西南地。先天二年 (713) 降为羁縻州。天宝元年 (742) 改为黄池郡,乾元元年 (758)复为
清置,属鄠县。即今陕西户县东北二十五里赵王镇。
在今宁夏石嘴山市东北。《明一统志》卷3宁夏卫:石嘴山“在卫城东北二百里,山石突出如嘴”。
清置,属孟津县。在今河南孟津县东三十里。
清光绪十四年 (1888) 置,属新疆省。治所即今新疆精河县。1913年改为精河县。清光绪十四年(1888年)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。直属新疆省。1913年改为县。
西汉置,属河内郡。治所即今河南汤阴县。《水经· 荡水注》: “县因水以取名也。” 东汉建安十七年 (212) 改属魏郡。东魏天平初并入邺县。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河南省汤阴县。属河内郡。东汉建安十七年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