赊旗店
一名赊旗镇。即今河南社旗县治社旗镇。清属南阳县,置赊旗店巡司。光绪《南阳县志》 卷3: “夫淯水以东,唐、泌之间赊旗店,亦豫南巨镇也,在县东北九十里。或曰元分旗屯田军主氏佘而讹也。地濒赭水,北走汴、洛,南船北马总集百货,尤多秦、晋盐茶。” 民国初置县佐驻此。1965年置社旗县于此。
一名赊旗镇。即今河南社旗县治社旗镇。清属南阳县,置赊旗店巡司。光绪《南阳县志》 卷3: “夫淯水以东,唐、泌之间赊旗店,亦豫南巨镇也,在县东北九十里。或曰元分旗屯田军主氏佘而讹也。地濒赭水,北走汴、洛,南船北马总集百货,尤多秦、晋盐茶。” 民国初置县佐驻此。1965年置社旗县于此。
①唐永泰二年(766)置,属郎茫州。治所在今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西北六十里田房。后废。②元置,属腾冲府。治所即今云南腾冲县西北古永。后废。古县名。(1)唐置,治今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境。属安南都护府。后
春秋宋邑。在今河南宁陵县西北。《春秋》:成公十六年(前575),“秋,会晋侯、齐侯、卫侯、宋华元、邾人于沙随”。即此。《水经·汳水注》:“汳水又东径宁陵县之沙随亭北。”古邑名。春秋宋邑。在今河南省宁陵
西魏改定阳县置,为款州治。治所在今湖北随州市西北三十里安居镇。后为溳水郡治。隋大业初属汉东郡。唐武德五年(622)废。古县名。西魏改定阳县置,治今湖北省随州市西北。属随州。隋属汉东郡。唐武德四年(62
在今湖南衡阳市南岳区衡山岳庙之后。明嘉靖 《衡州府志》 卷2: 络丝潭 “在岳山,极深”。自山间下泻,曲折随乱石而下,若断若续,如曳匹练,故名。
即傅家场。今四川仁寿县东南富加镇。
金贞元元年 (1153) 置,为火山军治。治所在今山西河曲县东南。大定二十二年 (1182) 为火山州治。后为隩州治。兴定四年 (1220) 移治黄河滩许父寨 (今河曲县城附近)。蒙古至元二年 (12
在今新疆塔城市西。清宣统《新疆图志》卷72:乌拉斯台水“上源曰布尔罕河,发自乌里雅苏图山西麓,即《图志》所称乌里雅苏台郭勒也。二水:一出厅城东,一出厅城西,至城南头工、二工之间而合,西南流十余里左潴为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改嵩州置,治所在武陵县 (今湖南常德市)。大业初改武陵郡。唐初复为朗州。天宝初又改为武陵郡,乾元初复为朗州。辖境相当今湖南常德市及汉寿、桃源县地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
春秋楚邑。在今河南唐河县南六十六里湖阳镇。《水经·比水注》 引 《竹书纪年》 曰: “楚共王会宋平公于湖阳。”古邑名。春秋楚邑。即今河南省唐河县西南湖阳镇。《水经注·沘水》引《竹书纪年》:“楚共王会宋
又称白鹿洞。在今江西九江市东南庐山五老峰下山谷中。唐代江州刺史李渤曾隐居读书于此。南唐升元年间(937—942)建“庐山国学”,宋初扩建为“白鹿书院”,与睢阳、石鼓、岳麓书院齐名。后遭兵火。南宋淳熙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