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台 (臺) 县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棣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。大业初属渤海郡。唐贞观六年 (632) 废。七年 (633) 复置,属棣州。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)省。金复置,仍属滨州。元属般阳府路。明属滨州。清属武定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博兴县。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棣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。大业初属渤海郡。唐贞观六年 (632) 废。七年 (633) 复置,属棣州。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)省。金复置,仍属滨州。元属般阳府路。明属滨州。清属武定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博兴县。
在今贵州锦屏县南。《清一统志·黎平府》:东茶山“在府城北欧阳司东。溪水潆洄其下”。
即今安徽青阳县西南庙前镇。清光绪 《青阳县志》 图: 西南有庙前。
北宋置,属吴江县。即今江苏吴江市南四十五里平望镇。元、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在江苏省吴江市中部、京杭运河与太浦河两岸。面积83平方千米。人口5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平望,人口1.4万。原名平望驿,《平望志》
即今湖南岳阳市西南之君山。宋范致明《岳阳风土记》 引 《湘州记》: “君山上有美酒数斗,得饮之即不死,为神仙。汉武帝闻之,斎居七日,遣栾巴将童男女数十人来求之,果得酒。进御未饮,东方朔在旁窃之,帝大怒
明置,即今浙江武义县东北白溪乡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金华府武义县:“北有白溪口市。”《方舆纪要》卷93武义县:白溪口市“在县北五里永康溪东岸。南行者由此舍舟登陆,北行者由此舍陆而舟之处也”。即今浙江省武
唐岭南五管之一。为岭南西道桂管经略观察使简称。开耀 (681) 后置,治所在桂州 (今广西桂林市)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 桂管 “领桂、梧、贺、连、柳、富、昭、蒙、环、古、思唐、龚十四州”。辖境相当今
清雍正时置,属西宁办事大臣。为玉树四十族之一。驻牧地在今青海玉树县西北。乾隆《西宁府新志》卷19塞外贡马番族:“住牧上隆布族,距阿拉尼克隆布族三百余里。”清末与隆布土司合并为迭达土司。
即今黑龙江省林甸县。清末 《黑龙江全界地图》: 齐齐哈尔东南有林甸。1914年设林甸设治局于此,1917年改为林甸县。民国熊知白 《东北县治纪要》 黑龙江省林甸县: “县市旧名大林家甸,市街周围宽五里
南朝梁置,属武城郡。治所在今广西昭平县南百余里古袍镇。隋大业初属始安郡。唐武德四年 (621)属梧州。贞观十二年 (638) 废入苍梧县。古县名。南朝梁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南。隋先后属桂州、始
北宋元符二年 (1099) 置,属晋宁军。在今陕西佳县西北一百里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