沃水
即今内蒙古凉城县南弓坝河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“中陵水又北分为二水,一水东北流谓之沃水……沃水又东北流注盐池。”
即今内蒙古凉城县南弓坝河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“中陵水又北分为二水,一水东北流谓之沃水……沃水又东北流注盐池。”
①唐、五代方镇名。唐乾宁元年 (894)以泾原节度使赐号彰义军。治所在泾州 (今甘肃泾川县北五里)。辖泾、原二州,相当今甘肃、宁夏的六盘山以东,蒲河以西地区。天复初为凤翔李茂贞所并。②唐方镇名。贞元十
在今河南内乡县北一百五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南阳府一》: 秋林夏馆山 “泉石甚胜,湍水出焉”。
在今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科儿沁》: 右翼前旗 “驻席喇布尔哈苏,在喜峰口东北一千三百五十里”。
元置,属南靖县。即今福建南靖县北甘棠。清以后废。元至正二十五年(1365年)置,在今福建省漳州市南。
即今安徽巢湖市东北半汤镇。清道光《巢县志》卷8:有半汤铺。在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东部、汤山西南麓。面积44平方千米。人口2.2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半汤,人口1.1万。因汤山有冷、热二泉,汇合后炎凉参半,故名
即今山西岚县西南上明乡。《清一统志·太原府二》“东村镇”条下:上明镇“在县(旧治)西”。
元至元十四年 (1277) 升南康军置,治所在星子县 (今江西星子县)。其辖境相当今江西星子、永修、都昌等县地。明初改为西宁府,不久又改南康府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升南康军为路,属江淮行省。治所
①东汉建安二十二年(217)置,属荆州。治所在上庸县(今湖北竹山县西南四十里堵水北岸)。三国魏黄初元年(220)并入新城郡。太和二年(228)复置。西晋辖境约当今湖北竹山、竹溪二县,十堰市及陕西平利、
在今陕西岐山县西南八里刘家塬村。《水经·渭水注》:“雍水又东径召亭南。……亭故召公之采邑也。京相璠曰:亭在周城南五十里。”
即今哈萨克斯坦南与乌兹别克斯坦交界处之咸海。《元史·郭宝玉传》 作大盐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