毗平县
南齐置,属永平郡。治所当在今广西藤县、昭平、岑溪等县境。后废。
南齐置,属永平郡。治所当在今广西藤县、昭平、岑溪等县境。后废。
清雍正八年 (1730) 置,属巩昌府。治所即今甘肃靖远县。乾隆三年 (1738) 改属兰州府。民国初属甘肃兰山道。1927年直属甘肃省。在甘肃省中部,北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接壤。属白银市。县境被白银市平
即蒲阪津。在今山西永济市蒲州镇与陕西大荔县朝邑镇之间黄河上。《北齐书·神武帝纪》: 东魏天平元年 (534),高欢 “于蒲津西岸筑城,守华州”。即此。又称蒲坂津。在今山西省永济市西蒲州镇黄河岸边。为古
在今陕西汉中市西北。《寰宇记》 卷133褒城县: “黄鹿谷在县东二十里。以山多鹿,故土人名之为黄鹿山。” 《舆地纪胜》 卷183兴元府: 黄鹿谷“一名玉堂谷。在南郑县 (北) 三十里”。
清乾隆十五年十二月(1751年1月)由丰川卫及镇宁所合并设置,属大同府。治所在衙门口(今内蒙古丰镇市)。光绪十年(1884)升为直隶厅,属山西省。1912年改为丰镇县。清乾隆十五年(1750年)于丰川
即今河北馆陶县 (南馆陶镇)。汉以来为馆陶县治。金废为镇。明置南馆陶巡司于此。
即忽章河。今哈萨克斯坦锡尔河。
隋开皇七年 (587) 改阳平县置,为显州治。治所即今河南泌阳县。大业三年 (607) 改为比阳县。古县名。隋开皇七年(587年)改阳平县置,治今河南省泌阳县,属显州。大业二年(606年)改名比阳县。
又名渠水。在今湖南武冈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1武冈州: 都梁水 “源出都梁山,东北流,有夫夷水流合焉,经州北入邵阳县界,合于澬水”。
即今西藏南木林县。原西藏地方政府设南木林宗。1960 年与拉布谿、甲错谿、领噶尔谿合并设南木林县。“南木林”,藏语意为全胜洲。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,治今西藏自治区南木林县南木林。1960年乌郁、甲错、
又名横水、龙门水。即今河北赤城县南红河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上谷郡且居县:“阳乐水出东南,入沽。”《水经·沽水注》:鹊谷水“有二源,南即阳乐水也,出且居县。《地理志》曰,水出县东南,流径大翮山、小翮山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