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坡头
即今陕西旬邑县东北杨坡头。1941年陕甘宁边区新正县迁治于此。
即今陕西旬邑县东北杨坡头。1941年陕甘宁边区新正县迁治于此。
在今山西右玉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44大同府: 和众河堡 “嘉靖四十一年筑,万历初增修,周二里。西藩威远,东蔽左卫,为往来接济之处”。
在今吉林桦甸市东南。民国《桦甸县志》卷2:“四岔子距县城三百九十里。”
亦作告平城。在今陕西华阴市西三十里敷水之西。《晋书·刘沈传》: “ (河间王) 颙时顿于郑县之高平亭。” 即此。《魏书·地形志》: 敷西县有“高平城”。在今陕西省华县东。北魏时属敷西县。
清置,属同安县。即今福建厦门市西北三十六里城内。
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,治所在霍邱县 (今安徽霍邱县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霍邱县地。七年(624) 废。
①亦作倭沙河、隈沙河。在今黑龙江省尚志市东南,为蚂蜒河上源支流。清光绪《吉林通志》卷22:蚂延河“又西十余里径南阳川南,倭沙河自南来注之。河出宁古塔西北境,入厅东南径大肚川西,西受来自锅盔顶山之小水一
在今陕西大荔县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同州府》: 南溪池亭 “在大荔县东南十五里。唐刺史王龟建,御史中丞蔡曙作记”。
元至正二十四年(1364)朱元璋改庐州路置,为江淮行中书省治。明洪武后直属南京。治所在合肥县(今安徽合肥市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合肥、六安、庐江、无为、巢湖及湖北英山等市县间地。清属安徽省。1912年废。
即藏河。西藏雅鲁藏布江。唐代译称藏河,亦作臧河。《新唐书·吐蕃传》: “曰闷怛卢川,直逻娑川之南百里,臧河之所流也。”
在今浙江宁波市东北。《舆地纪胜》卷11庆元府:小浃江“在鄞县北五十里”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定海县:“南有大浃江,其上流即鄞江,分流为小浃江,并入海。”《方舆纪要》卷92定海县“大浃江”条下:“其下浃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