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 (崑) 山县
南朝梁大同二年 (536) 分信义县置,属吴郡。治所在今上海市松江县西北,昆山之北。《元和志》 卷25昆山县: “因县有昆山,故名。”陈属吴州。隋开皇九年 (589) 废,十八年 (598) 复置,属苏州,大业初属吴郡。唐复属苏州。天宝十年(751) 移治马鞍山之阳,即今昆山市。宋政和三年(1113) 属平江府。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为昆山州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降为昆山县,属苏州府。民国初属江苏苏常道。1927年直属江苏省。1989年改设为市。
南朝梁大同二年 (536) 分信义县置,属吴郡。治所在今上海市松江县西北,昆山之北。《元和志》 卷25昆山县: “因县有昆山,故名。”陈属吴州。隋开皇九年 (589) 废,十八年 (598) 复置,属苏州,大业初属吴郡。唐复属苏州。天宝十年(751) 移治马鞍山之阳,即今昆山市。宋政和三年(1113) 属平江府。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为昆山州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降为昆山县,属苏州府。民国初属江苏苏常道。1927年直属江苏省。1989年改设为市。
在今江西九江市东。《清一统志·九江府》: 巢湖城 “在寻阳县 (今九江市) 东四十二里”。即此。
在今江西高安县东。《明一统志》 卷57瑞州府: 清湖 “在府城东一十五里。其水四时清莹”。下流入蜀江。
先秦黄河决口处。在今河南浚县西南新镇附近。《战国策·燕策二》: 苏代曰,“决宿胥之口,魏无虚、顿丘”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 河水 “又东径遮害亭南。……又有宿胥口,旧河水北入处也”。古黄河决口处。在今河
明洪武初设兖州左卫,后改任城卫,属山东都司。治所即今山东兖州市。后废。
唐置,属安西都护府。在今新疆皮山县南克里阳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引贾耽《四夷路程》:于阗“西三百九十里有吉良镇”。
在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东北部。一说在今马来半岛南部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: “自日南障塞、徐闻、合浦船行可五月,有都元国。”
1943年改大河坝设治局置,属青海省。治所在今青海兴海县西南大河坝乡。1958年迁治子科滩(今兴海县)。在青海省东部,东界黄河,南倚阿尼玛卿山。属海南藏族自治州。面积1.31万平方千米。人口6万。辖2
即今湖北阳新县北四十四里太子庙镇。清光绪《湖北全省分图》:兴国州北有太子庙市。
在今河北邯郸县西北三陵乡。《清一统志·广平府》: 赵三王墓 “在邯郸县西北二十里。亦名三王陵。三王,惠文、孝成、悼襄也。俗呼为陵台。今其地即名为三陵村”。
即今广东仁化、曲江二县境之锦江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仁化县:“西北有吴竹岭,吴溪水出焉,下流为潼溪,入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