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村
即今贵州荔波县西北方村乡。清有县丞驻此。民国时改置县佐。
即今贵州荔波县西北方村乡。清有县丞驻此。民国时改置县佐。
明洪武五年 (1372) 置,属湖广。治所在水德江长官司 (今贵州思南县)。永乐十一年(1413) 改为思南府。明玉珍时析思州宣慰司地置,治水特姜(今思南县)。辖境约当今贵州省思南、德江、印江、沿河、
即今河南杞县南傅集镇。清乾隆 《杞县志》 卷4: 傅集社 “距城三十五里”。
①元至正十五年(1355)朱元璋改太平路置,明初直隶南京。治所在今安徽当涂县。辖境相当今安徽马鞍山、当涂、芜湖、繁昌等市县地。清顺治二年(1645)属江南省。康熙六年(1667)属安徽布政使司。191
1939年伪满由本溪县析置本溪湖市,治本溪湖(今辽宁本溪市)。抗战胜利后改名本溪市。1947年撤销,并入本溪县。1948年解放后复设本溪市,1949年4月升为中央直辖市。1954年划属辽宁省,降为省辖
①在今福建莆田县东南海滨。《清一统志·兴化府》: 嵩山 “上有石室,苔纹成 ‘文笔峰’ 三字,宛然如书,刮去复然。旁有石室,俗呼仙姑岩”。②在今山东临朐县西南五十二里。《清 一统志·青州府一》: 嵩山
在今福建厦门市西南海沧镇。《清一统志·漳州府》:安边馆“在海澄县东北二十里海沧澳。明嘉靖九年置,委通判驻守。四十三年,寇吴平巢于此,都督戚继光讨逐之,及县置守而罢。馆毁于贼。崇祯中更筑,名曰观化堂”。
民国置,即今山东高密市西南拒城河镇。清光绪《高密县志》卷1:务本乡所领社中,县南“三十五里曰拒城河”。在山东省高密市中南部。面积99.3平方千米。人口4.3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拒城河,人口 7000。宋立
在今陕西周至县东南。《水经·渭水注》:漏水“出南山赤谷,东北流径长杨宫东”。宋敏求《长安志》卷18:“赤谷在(盩厔)县东南三十五里。”
又讹作金蒲县。唐贞观十四年 (640) 置,为庭州治。治所在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二十五里破城子。长安二年 (702) 改为北庭都护府治。宝应元年(762) 改为后庭县。古县名。唐贞观十四年(640年)于
在今四川蓬安县西五十五里。《明一统志》卷68顺庆府:三合山“在蓬州西五十里”。 《方舆纪要》卷68蓬州:三合山“三峰并起,围环相合,因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