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麻里河
即今黑龙江省呼玛县西之呼玛河。《清太宗实录》 卷51: 崇德五年 (1640) 二月,萨穆什喀等讨博穆博果尔,“至忽麻里河分兵,各旗照派定地方攻取”。
即今黑龙江省呼玛县西之呼玛河。《清太宗实录》 卷51: 崇德五年 (1640) 二月,萨穆什喀等讨博穆博果尔,“至忽麻里河分兵,各旗照派定地方攻取”。
即南湖。在今安徽宣州市东北四十里,东接郎溪县界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建平县: “又有南崎湖,亦谓之南湖,与宣城县界,流入丹阳湖。” 《清一统志·宁国府一》: 南崎湖 “在宣城县东北四十里,其北为北崎湖,
唐武德四年 (621) 析春州置,治所在铜陵县(今广东阳春市东北)。次年废。万岁通天二年(697) 复置,长安中又废。开元十八年 (730) 复置,治所在富林县 (今广东云浮市西南富林镇)。天宝元年
唐贞元中改陆川县置,属禺州。治所在今广西北流市东南六靖镇。北宋开宝五年 (972)废。古县名。唐贞元中改陆川县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东南陆靖。属禺州。北宋开宝五年(972年)废入北流县。
一名克勒底雅山。在今新疆于田县南。清乾隆《西域同文志》卷3:克勒底雅,“回语,意其来而未定之辞(言人新住此山)。旧对音为克里雅”。
西汉置,属东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莱州市西南杲村。东汉废。西汉置,治今山东省莱州市西南。属东莱郡。东汉废。
清康熙四十九年(1710)置,属建昌卫。治所在今四川布拖县。雍正六年(1728)改为阿都正长官司。
唐永徽中置,属安西都护府。治所在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西北。后废。唐羁縻州名。属何国,治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西北。辖境相当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与布哈拉之间地区。后废。
又名清净寺。北宋大中祥符二年(1009)建,在今福建泉州市涂门街。元至大二年(1309)耶路撒冷人阿哈玛重修。为我国现存最早的古伊斯兰教清真寺之一。1961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1914年析呼玛县置,属黑龙江省黑河道。治所即今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漠河乡。1917年改为漠河县。1914年由漠河总卡地方设置,治今黑龙江省漠河县漠河镇。1917年升县。
在今黑龙江省泰来县东。清为扎赉特旗札萨克驻地。1936年日伪统治时扎赉特旗移治音德尔(今扎赉特旗驻地音德尔镇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