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平路
元大德六年(1302)改南剑路置,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治所在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元大德六年(1302年)改南剑路置,治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元大德六年(1302)改南剑路置,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治所在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元大德六年(1302年)改南剑路置,治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清置,属沿河口都司。在今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河北。清于此设把总。
隋大业三年 (607) 改昌州置,治所在枣阳县 (今湖北枣阳市)。辖境约当今湖北枣阳市及河南唐河县地。唐武德三年 (620) 改为昌州。隋大业三年(607年)改昌州置,治枣阳县(即今湖北枣阳市)。辖境
即今黑河下游。在今甘肃泾川县和陕西长武县境。《清一统志·平凉府一》: 赤城川水 “源出华亭县东南界,东流径泾州崇信县南四十里,为赤城川。又东北流至泾州南三十里,灵台县北四十里,为盘口河,亦名后川河。其
西周封国。在今安徽六安市东北。《大保簋》铭文云: “王伐录于。 郭沫若 《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》 以为即六。 又见 《录忒卣》、《录伯簋》、 《录簋》 等
在今安徽宿松县东南六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安庆府一》: 洿池山 “周十余里,环山皆湖,水涨则宛在中央,中列廛市。明崇祯中,县尝徙治于此”。
即今江苏泰兴市。南宋绍兴十四年(1144)泰兴县徙治于此。
清置,属鄜州。在今陕西富县南五十里。
即今青海贵德县境之黄河。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: 东汉永元五年 (93),护羌校尉贯友,“攻迷唐于大小榆谷……遂夹逢留大河筑城坞”。《资治通鉴》: 胡三省注: “此大河即黄河。河水至此有逢留之名,在二榆谷
即今陕西西安市北草滩镇。清于此设县丞,民国改为县佐。
一作博尔齐尔卡伦。清乾隆年间置,在今新疆额敏县北。《清一统志·塔尔巴哈台》有 “博勒济尔卡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