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头著可长官司
明洪武七年(1374)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,属思南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平头乡。永乐十二年(1414)属乌罗府。正统三年(1438)改属铜仁府。清嘉庆二年(1797)改属松桃厅。
明洪武七年(1374年)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。属铜仁府。清因之,属松桃厅。后废。
明洪武七年(1374)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,属思南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平头乡。永乐十二年(1414)属乌罗府。正统三年(1438)改属铜仁府。清嘉庆二年(1797)改属松桃厅。
明洪武七年(1374年)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,治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。属铜仁府。清因之,属松桃厅。后废。
在今山西灵丘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44灵丘县: 银钗岭在 “县东二十五里,接广昌县界。西旁高山,卓峙如立钗然”,故名。
一名霍尔果斯。清乾隆四十五年 (1780)建。为伊犁九城之一。在今新疆霍城县西北九十里霍尔果斯。光绪十四年 (1888) 于此置霍尔果斯厅。1914年改为霍尔果斯县。1947年改为霍城县。1966年县
唐宝应元年 (762) 置,为党项部落州,属秦州都督府。在今甘肃泾川及陕西陇县一带。唐末废。
在今安徽祁门县北五十里大洪岭下。宋淳熙《新安志》卷4祁门县:大共镇“在县北。绍兴二十三年正月例罢收税坊”。元、明置巡司于此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8祁门县:大共山“下旧有大共镇。元置。今废”。《明史·地理志
即今浙江湖州市东南三十六里菱湖镇。《清一统志 ·湖州府一》: 菱湖镇 “以近菱湖而名。商贾四集,谓之水市”。1949年至1954年吴兴县治此。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西南部,南邻德清县。面积106.8平方
在今陕西韩城市南黄河上。《汉书·韩信传》: 信 “遂进兵击魏。魏盛兵蒲坂,塞临晋……(信) 伏兵从夏阳以木罂缶度军,袭安邑”。后人讹为以木罂浮渡,故 《方舆纪要》 卷54朝邑县: 罂浮渡“道盖出于此”
即汉献帝墓。在今河南许昌县东张潘村。
即今内蒙古巴林左旗、阿鲁科尔沁旗境之乌里吉木伦河。《辽史·地理志》: 上京道临潢府有狼河。
在今辽宁大连市旅顺区(旅顺口)北。山东麓有万忠墓。清光绪二十年(1894)日军侵占旅顺口,屠杀二万余人,葬于此。
①即今广东龙门县南之龙门河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龙门县:“南有龙门水,亦曰九淋水,流入东江。”②一名潜水。即今四川广元市东北浅溪河,注入嘉陵江。《史记·夏本纪》 引《括地志》:“潜水一名复水,今名龙门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