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彦南称土司
清雍正时置,属西宁办事大臣。为玉树四十族之一。驻牧地在今青海囊谦县(香达)南,扎曲与吉曲之间。乾隆《西宁府新志》卷19塞外贡马番族:“住牧奇可地方巴彦南称七族,距苏尔莽五百余里。”
清雍正时置,属西宁办事大臣。为玉树四十族之一。驻牧地在今青海囊谦县(香达)南,扎曲与吉曲之间。乾隆《西宁府新志》卷19塞外贡马番族:“住牧奇可地方巴彦南称七族,距苏尔莽五百余里。”
明改元开原城置,在今黑龙江省东宁县东南大城子古城。明《辽东志》卷9:纳丹府东北陆路有旧开原站。
在今四川甘孜县城西二十里雅砻江北岸山腰。始建于清代,为藏传佛教寺院。1936年红军到此,成立博巴政府(“博巴”系藏语,意为藏人),该寺活佛格达被选为副主席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格达被选为西南军政委员
即今河南南阳市东北新店乡。清光绪《南阳县志》卷3:“去县治东北三十里为北新店,商贾走集, 甲乙石桥。”
①清康熙三十年(1691)设,属蒙古土谢图汗部。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色楞格省那腊苏台敖若斯东。②原属土谢图汗部,清雍正九年(1731)改属赛音诺颜部。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前杭爱省巴特沃勒吉东南。
在今陕西乾县北,唐乾陵正南御道西侧。通高6.91米。连同顶盖及底座,合为七节,所以又称七节碑。碑文为武则天撰,唐中宗李显书,约八千字。文字已浸蚀风化。
在今湖南永兴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2永兴县: “紫泉在县北。泉紫色,重于他水,铜壶漏取此以定时刻。亦曰紫井。”
清雍正三年 (1725) 置,隶和硕特部。在今青海共和县西南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南左翼次旗: “牧地有盐池。东至沙拉图,南至海达克,西至努克孙山鄂昔齐,北至乌兰墨尔河。”
五代南汉析南海县置,属南海郡。治所在今广东广州市西北。北宋开宝五年 (972) 废入南海县。古县名。五代南汉置,治今广东省广州市西北,为兴王府治。北宋开宝六年(973年)废。
即今安徽南陵县东青弋江西岸弋江镇。清光绪 《南陵小志》 卷1: 青弋江镇在 “县东三十里。东达郡治”。
即结伦州。在今广西天等县东北进结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