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魏改宣义郡置,为襄州治。治所在北平县(今河南方城县东南)。北齐废。北魏改宣义郡置,治北平县(今河南方城县东南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省方城县一带。北齐废。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治所在贝丘县(开皇十八年改名淄川县,即今山东淄博市西南淄川城)。大业初废。唐武德元年 (618) 复置,治所在淄川县。天宝元年 (742) 改淄川郡,乾元元年(758)
即今江西宜春市西北洪塘乡。清同治 《江西全省舆图》 卷7: 宜春县西北有洪塘。(1)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中部。面积41.2平方千米。人口2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洪塘,人口8000。清雍正《慈溪县志》:“
又名郖津渡。在今山西芮城县东三十五里陌南镇南,黄河渡口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①又名双溪。在今江苏无锡市北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5常州府无锡县:双河“自运河分流曰双河口,分为二派,一东南流,合于梁溪;一西北经河浒钱桥,达直湖港,入武进界”。②今安徽太湖县东之黑河。《方舆纪要》卷
①西晋置,不久废。北魏孝昌四年(528)复置,属光州。东魏时治所在黄县中郎城(今山东龙口市黄城东)。辖境相当今山东龙口、栖霞、海阳以东地区。北齐天保七年(556)废。②唐天宝元年(742)改登州置,属
元置,属顺元路军民安抚司。治所即今贵州贵阳市。明洪武五年 (1372) 改为贵竹长官司。元置,治今贵州贵阳市。明洪武五年(1372年)改为贵竹长官司。
一作赤滩圃。在今湖北襄樊市东南汉江上。《续资治通鉴》:南宋咸淳五年(1269)三月,“京湖都统制张世杰将兵拒蒙古围樊之军,战于赤滩浦,败绩”。即此。在今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东南汉水上。《续资治通鉴》:南
在今河南夏邑县西南五十九里马头镇。《魏书·地形志》 马头郡: “天平中复,治建平城。”即此。
明初置,即今黑龙江省抚远县。明《辽东志》卷9:海西东水陆城站有“乞烈伊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