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叔敖墓
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内中山公园东北隅。孙叔敖,蒍氏。名敖,字孙叔,一字艾猎。春秋时楚国期思(今河南淮滨县东南)人。官令尹。注意兴修水利。楚庄王十七年(前597)辅助庄王指挥楚军,大败晋兵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南郡江陵注:“《皇览》曰:孙叔敖冢在城中白土里。”今江陵城东沙市中山公园东北隅有一墓冢,墓前有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荆宜道来鸣谦所题墓碑“楚令尹孙叔敖之墓”,疑为后人附会。
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内中山公园东北隅。孙叔敖,蒍氏。名敖,字孙叔,一字艾猎。春秋时楚国期思(今河南淮滨县东南)人。官令尹。注意兴修水利。楚庄王十七年(前597)辅助庄王指挥楚军,大败晋兵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南郡江陵注:“《皇览》曰:孙叔敖冢在城中白土里。”今江陵城东沙市中山公园东北隅有一墓冢,墓前有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荆宜道来鸣谦所题墓碑“楚令尹孙叔敖之墓”,疑为后人附会。
在今甘肃秦安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59秦州秦安县: 莲花川 “在县东七十里。亦东流入陇水”。
在今云南安宁市西南二十二里县街。元至元十三年(1276)于此置三泊县。清康熙八年(1669)县废。
西汉改博阳县置,属泰山郡。治所在今山东泰安市东南三十里旧县。北魏改名博平县。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山东省泰安市东南旧县。初为泰山郡治。后属泰山郡。东汉、晋、宋不改。北魏改名博平县。
在今福建福清市西南六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6福清县: 蒜岭 “以山形如蒜瓣而名。一云以山石间多产蒜也。登其巅,东望涨海,弥漫无际。旧有照海亭”。
在今安徽六安市南境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6六安州: 董靖原山在 “州南百二十里。山原平敞,周围有小径。相传宋绍兴中,里民董靖原避兵于此。有董家寨,今寨址犹存”。
即今浙江乐清市东北四十里芙蓉镇。清光绪《乐清县志》卷1《邑里》:十七都有大芙蓉。明朱谏有《寓芙容蔡怀德宅送方秀才还昆阳诗》。
唐贞观元年 (627) 置,因在黄河之南,故名。辖境约当今山东、河南二省黄河故道以南 (唐河、白河流域除外),江苏、安徽二省淮河以北地区。开元二十一年 (733) 分置采访处置使,治所在汴州(今河南开
即今安徽明光市东南石坝镇。旧属盱眙县。清光绪《盱眙县志稿》卷3:石坝集在“西南九十五里”。
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置,属吉林省依兰府。治所即今黑龙江省汤原县。民国徐曦《东三省纪略》卷2:“以汤旺河得名。”三十四年改属黑龙江省绥化府。民国初属黑龙江省绥兰道。1928年直属黑龙江省。1945
明永乐五年 (1407) 属三江府。治所在陇拔县 (今越南北部河山平省不拔)。辖境相当今河山平省和永富省相连地区。宣德二年 (1427) 以后地入安南。